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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能源学院 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13    访问次数: 37

学院各部门:

2022年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本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项目指南范围为产教融合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创新创业实践教育、课程思政、劳动教育模式创行研究、项目化、案例式、启发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改革与探索,由教师个人根据专业发展、课程改革和人才培养实际需求自行设计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超出项目指南范围不予资助,以往已立项研究的类似项目不重复立项。课题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内应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课题,已有在研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本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拟立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项目6-8项,最终立项数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会确定。

二、申报程序

1.各部门结合各自部门实际,统筹规划,制定具体的研究重点,由课题主持人填写申请书(工程实验中心、办公室和学工教师依托各专业申报,由各专业负责申请书审核和立项后管理工作),专业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经学院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后批准立项。

2.课题负责人填写《常州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能源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表》(见附件1),打印一式三份,经各专业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办陈海艳老师,电子稿发至chenhaiyan@cczu.edu.cn,申报材料上交截止日期为20221220日。

三、检查验收和经费管理

1.项目研究期限均为2年,研究期限从立项次年11日算起。

2.所有项目执行期1年后,需在立项所依托专业进行中期项目研究汇报,研究到期学院直接进行结题验收检查。

3.申报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必须明确预期的研究成果。一般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要求发表教研论文不少于1篇,重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要求发表有效核心及以上期刊教研论文不少于1篇,有效核心期刊界定以常州大学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必须与课题研究内容相符,并注明受“常州大学石油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项目资助(含项目编号)”等字样。结题所提交的教研论文成果不得在学院立项的不同课题结题材料中重复使用。

4.项目执行期满,课题负责人对研究工作进行总结,填写项目研究结题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并通过学院验收合格,发放课题经费。一般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学院资助课题经费每项0.3万元,重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学院资助课题经费每项1.0万元,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经费从教学业务费中支出(报销额度,有效期自结题验收通过日起1年)。

执行期内按要求提供项目相关教学改革论文原稿和论文录用通知单,经学院认定,并承诺执行期满按时提交合格项目结题报告书和支撑材料,填写常州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能源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资助经费提前发放申请表(附件2),可申请提前发放课题经费(报销额度)。

附件1:常州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能源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表.docx

附件2.docx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能源学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能源学院  能源低碳信创产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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