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常州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和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相关要求,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推免小组”)研究决定,现开展我校推荐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工作是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高素质、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学院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以德为先、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
二、组织领导
1.校推免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李忠玉、周刚
成员:陆恒、莫琦、钟璟、蒋伟中、仲杉、张小远、孔泳。
校推免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莫琦兼任办公室主任。
2.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工作,包括制订工作实施细则、名额分配、组织协调、结果审核等;成立学院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学院推免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受理学生申诉和举报,公布电子邮件、工作电话等,保证申诉渠道的畅通。
学院院长和党委(总支)书记为学院推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监督小组名单、实施细则等须上报校推免小组。
3.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发明专利等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答辩全程录像录音,答辩结果公开公示。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三、推免对象及遴选条件
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2026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各类分段培养、联合培养项目、第二学士学位以及有其它规定不参加推免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
2.学习成绩优秀,须通过专业培养方案第1-6学期全部应修的必修课,必修课初修成绩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点(以下简称学分绩点)位于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且初修必修课中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次。
3.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外语为小语种者,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取得本专业外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及以上成绩。
4.综合能力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国际视野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科研创新潜质。
四、推免名额分配
1.学校依据国家下达的推免名额,综合考量应届毕业生数量、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拔尖人才培养、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以及国家重点发展领域急需学科专业等因素,确定各学院的推免名额。
2.分配至各学院的推免名额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统筹考虑合理分配。
3.如学院候补推免名额使用完后仍有未完成名额,学校将未完成名额收回,由校推免小组统一调配。
五、推免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对推免工作的部署和进度安排,推荐和接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分别开展,9月20日前为推荐阶段,10月20日前为接收阶段。学院须结合本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要求如下: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面试和考试。
2.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成绩由学分绩点折算分和发展素质评价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学分绩点折算分占70%,发展素质评价分占30%。学分绩点折算分和发展素质评价分通过百分制量化计算,满分均为100分。
学分绩点折算分应按照学生专业培养方案第1-6学期全部应修必修课程初修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学分绩点折算分=20×[∑(应修必修课程成绩×0.05×课程学分)/应修必修课程总学分]
发展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详见《常州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附件。
3.推免工作实行报备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推免工作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登记表》须递交学生所在学院。申请学生若有亲属(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与学校或学院推免工作的,应主动向所在学院递交《推免工作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登记表》,说明情况。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将学校和学院的推免政策及时准确传达至学生和导师,做好政策的解读和咨询工作。
5.向学院推免生做好录取政策的宣传工作,帮助推免生正确选择和填报接收专业志愿,避免出现名额浪费的现象。
6.学院须在学院网站上开辟推免工作专栏,对所有应公示的材料按要求进行公示。
六、工作程序
1.推免工作通过学院动员、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学生申请、条件审核、确定拟推荐学生、学院公示和学校审定、学校公示等工作程序进行。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1。
2.学院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经教务处审定后备案、公布。
3.学院督促相关学生于开学第一周内完成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的办理,确定学生2026届毕业生身份。
4.学生在“常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以下简称校推免系统)中自愿申请、上传材料。填写《常州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成绩单和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发明专利、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学生荣誉称号等)报所在学院。
学生申请时校推免系统中显示的“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等为申请时间点采集的数据。“不及格课程门次”是指必修课有过不及格记录的门次;“必修不及格课程”是指经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必修课程。如有疑问请尽快联系学院教务秘书核查处理。开学缓考结束,教务处将统一更新绩点、排名等信息。
5.学院在校推免系统中完成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初审,对发展素质评价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并根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得出申请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按本学院实施细则遴选并进行排名,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含候补名单,排名人数一般不超过推荐名额的1.2倍),拟推荐名单及综合评价成绩公示3日。学生对遴选结果如有疑义,可在公示期间向所在学院监督小组实名反映,学院监督小组限期受理解决,如学生对学院监督小组的处理意见仍有疑义,可向校纪检监察机构实名反映。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2026届拟推免生情况汇总表》《学院推免工作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登记》、公示截图等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6.校推免小组对推免生名单及材料进行审定,确定推荐名单,在教务处专栏网站公示7日。
7.推免生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查询并核对本人学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如有问题应尽快联系教务处学籍科。
8.正式的推免生名单由学校报送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9.接收推免生的阶段,推免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信息、填报志愿,接收和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
10.推免生按报考单位要求提交推荐材料,收到接收函后,应及时与学院联系,学院做好相应的统计工作。
七、相关事项
1.推免申请学生所获成果应为本科在读期间获得,且第一完成单位为常州大学。成果截止日期为申请表提交学院时间。推免申请学生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供有关材料,由学院负责审核鉴定,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
2.推免工作材料保存期限为4年,由专人负责。学院负责保存各类过程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小组会议材料、学生申请名单和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综合评价材料、专家审核及学生答辩(录音录像)材料等;教务处负责保管学校层面推免工作材料及学院报送的结果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校推免小组会议材料、校推免工作通知、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初选名单、最终推荐名单等。
3.为避免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时发生问题,推免生在报名后至研究生入学前不得更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籍信息等。
4.学院应加强推免生的教育管理,指导推免生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进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做好充分准备。
5.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自行及时登录教育部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查询相关工作信息及安排,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错过或错误操作者,责任自负。有关操作指南说明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有关网上填报问题请及时与拟申请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部门联系咨询。
6.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
对于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学校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条)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监督电话:0519-86330025
监督邮箱:jdjc@cczu.edu.cn
本通知适用于2026届本科毕业生。未尽事宜,可咨询学生所在学院或教务处学籍科。
教务处
2025年8月31日
附件1: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2:常州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学生填写)
附件3:常州大学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评分表(学院填写)
附件4:学院2026届推免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和发明专利审核鉴定意见表(学院填写)
附件5:学院2026届拟推免生情况汇总表(学院填报)
附件6:学院推免工作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登记(学院填报)
附件7:常州大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汇总表
附件8:常州大学2026届推免工作人员承诺书
附件1
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操作方 |
1 | 8月31日 | 根据教育部时间安排,制定2026届推免工作通知、下达分配名额。 | 校推免小组 |
2 | 9月1日-2日 | 提交教务处审核推免工作小组名单、实施细则等。 | 学院 |
3 | 9月3日 | 审定学院实施细则等。 | 教务处 |
4 | 9月4日 | 公布实施细则,做好宣传动员及解释工作。 | 学院 |
5 | 9月4日-6日 | 组织学生在校推免系统完成申请,上传电子材料、上交纸质材料。 | 学院 |
6 | 9月7日-8日 | 在校推免系统完成资格初审,对发展素质材料进行鉴定答辩,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 学院 |
7 | 9月8日-10日 | 形成拟推荐名单(含候补名单),名单及评价成绩等公示3日。 | 学院 |
8 | 9月10日 | 拟推荐结果报教务处。 | 学院 |
9 | 9月11日-12日 | 审核、确定学校推荐名单。 | 校推免小组 |
10 | 9月12日-18日 | 学校推荐名单公示7日。 | 教务处 |
11 | 9月19日 | 学校推荐名单报送教育部。 | 教务处 |
12 | 9月22日 --10月20日 | 接收阶段。学院开展录取宣传,统计推免学生收取接受函以及选择录取单位情况。 | 学生、学院 |
附件2
常州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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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 民族 |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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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 所学专业 |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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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何年、何地加入党(团)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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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不及格 课程(门次) |
| 学籍变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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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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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习情况 | 外语考试通过情况 | 小语种国家四级考试通过情况 |
CET4 | 分 | 专四 | 分 | 语种 |
|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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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学期必修课 加权平均学分绩点 |
| 在本专业排名 (名次/专业总人数) | 名 |
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发明专利 | 成果名称 | 排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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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志愿服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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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受过何种荣誉称号 | 奖项名称 | 排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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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校教职工是否有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 | 涉及直系亲属姓名 | 涉及非直系亲属姓名 | 利益相关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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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素质 与道德品质 考核意见 |
学院党委(总支)书记审核签字: 公章 年月日 |
学院推荐意见 |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公章 年月日 |
注
报送:
抄报:
:
(1)“是否有不及格课程(门次)”指经补考、缓考或重修后,目前仍不及格的课程门次。
(2)学院须对学生填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意见”分为:合格、不合格。“学院推荐意见”分为:同意推荐、不同意推荐。
(3)另附本科阶段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件3
常州大学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评分表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学生姓名:学号: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具体内容 | 得分 (学院填写) |
1 | 学分绩点折算分 | 100 | 第1-6学期应修必修课加权平均学分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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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展 素质 评价分 | 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 (不超过40分) | 40 | 竞赛项目名称 | 获奖等次 | 本人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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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核心期刊及以上正式发表的 科研论文 (不超过30分) | 30 | 论文题目 | 发表期刊及发表时间 | 独立作者 /第一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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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发明专利 (不超过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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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参军入伍 | 10 | 参军入伍退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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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到国际组织实习 | 5 | 国际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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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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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参加志愿服务 (不超过10分) | 10 | 志愿服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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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排名/参赛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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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学生荣誉称号 (不超过5分) | 5 | 等级 | 荣誉称号名称 | 获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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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70%+发展素质评价分×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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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主审领导审签:
学院公章: 2025年9月 日
说明:
1.学生所获成果应为大学在读期间获得,且第一完成单位为常州大学。成果截止日期为申请表提交学院时间。
2.一项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志愿服务、学生荣誉称号四种类别之间可以累加,但总分不超过20分;各类志愿服务以最高分计算,不可以累加。
3.经学院审定,不符合《常州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附件《推免生发展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的项目,请不要填写!
附件4
_____________学院2026届拟推免生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发明专利审核鉴定意见表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对申请2026届推免资格学生的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和发明专利进行审核鉴定,意见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符合发展素质要求的 竞赛奖项、科研论文和发明专利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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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答辩,以上同学不存在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得分符合《推免生发展素质评价分值设置表》计分要求。特此鉴定。
专家审核小组成员签字:
附件5
_____________学院2026届拟推免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学分绩点 | 专业排名 | 外语成绩 | 思想品德考核 | 综合评价成绩 | 推荐排名方式 | 推荐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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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审签: 学院公章:
2025年9月 日
注:相关数据学院在“常州大学本科生推免申请系统”完成审核后导出。
附件6
学院推免工作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登记表
推免生
申请推免学生的报备情况 |
学生姓名 | 涉及直系亲属 (工作人员)姓名 | 涉及非直系亲属 (工作人员)姓名 | 利益相关人员 (如收费辅导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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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回避情况 | 工作人员报备情况 |
工作人员 姓名 | 推免工作 岗位 | 涉及直系亲属(学生)姓名 | 工作人员 姓名 | 推免工作 岗位 | 涉及非直系亲属(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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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教职工子女必须填写。
2.学院若无回避及报备情况,相应栏目请填写“无”。
填表人: 主审领导审签:
学院公章: 2025年9月 日
附件7:
常州大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亲属或利益关系报备汇总表
一、推免生
序号 | 学生 姓名 | 所属 学院 | 相关人员 姓名 | 学院(部门) 及岗位 | 亲属或利益关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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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
序号 | 工作人员 姓名 | 学院(部门)及岗位 | 学生 姓名 | 所属学院 | 亲属或利益关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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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亲属或利益关系说明栏,包括直系和非直系亲属、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
2.教职工子女必须填写。
附件8:
常州大学2026届推免工作人员承诺书
姓名 |
| 办公电话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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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推免工作岗位 | □学校推免工作 □ 学院推免工作 |
本人承诺 内容填写 |
本人知晓并理解常州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有关规定,了解其工作内容及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规定,我愿意并保证: 1.本人确认并承诺严格遵守推免工作要求。 2.无亲属参加当次的推免工作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
本人签名: 2025年 9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