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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能源学院关于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9-01    访问次数: 29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教高[2005]8号)、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教高[2007]10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以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加快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促进优质实验教学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切实提升我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现就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和《江苏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的要求,进一步贯彻“以学生为本”和“厚基础、强实践、重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以及“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协调发展”的教育理念和“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实验教学观念,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二)建设目标。通过加强实验室的硬件与软件建设,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构建起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验教学体系,建设满足现代实验教学需要的高素质的实验教学队伍和仪器设备先进、资源共享、开放服务的实验教学环境,并建立现代化的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为培养高素质实践能力强的创新型人才搭建一个开放的实验教学平台。完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各项建设任务,为实验室工作提供示范经验,以带动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二、建设内容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应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实验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为基础,以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和完备的实验教学条件为保障,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教学中心的使用效益,其主要内容为:

(一)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实验教学观念

根据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与目标定位,以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实验教学理念。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协调发展,注重对学生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重视实验教学,充分认识并落实实验教学在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中的地位,逐步形成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统筹协调、相互交叉、彼此渗透、同步发展的理念与氛围。

(二)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和内容

1、从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出发,建立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分层次、多模块、相互衔接的科学系统的实验教学体系,与理论教学既有机结合又相对独立。

2、改革传统的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优化整合实验课程,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以及独立设置实验课程的比例。

3、实验教学内容应与科研、工程、社会应用实践密切联系,形成良性互动,实现基础与前沿、经典与现代的有机结合。及时更新实验项目,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项目的年更新率要大于10%

(三)先进的实验教学手段和方法

1、积极引入现代技术,改造传统的实验教学手段和实验技术方法,融合多种方式辅助实验教学,实验项目的选择、实验方案的设计有利于启迪学生科学思维和创新意识。

2、树立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改进实验教学方法,形成以自主式、合作式、研究式为主的学习方式。

3、建立新型的适应学生能力培养、激发学生实验兴趣、鼓励探索的多元实验考核方法,制定出符合本中心实验教学要求的实验考核细则。

(四)先进的教学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

1、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结构,结合示范中心申报时的建设目标,统筹布局、整合资源、集成打造综合开放的实验教学平台,实现全校实验教学资源共享。

2、建立网络化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网上辅助教学和网络化、智能化管理。建立有利于激励学生学习和提高学生能力的有效管理机制,创造学生自主实验、个性化学习的实验环境。

3、建立实验教学的科学评价机制,完善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要在实验预习、实验指导、实验报告批阅、实验考核与成绩评定等各个实验教学环节做出明确的规定与要求。

4、引导教师积极改革创新。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引进与开发实验教学多媒体课件、虚拟实验教学系统,切实提高实验教学重量。

5、建立实验教学开放运行的政策、经费、人事等保障机制,制定出适合中心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验开放办法。示范中心要面向全校开放,开放时间不少于示范中心承担必修实验课时的30%

(五)显著的实验教学效果

实验教学效果显著,成果丰富,受益面广,具有示范辐射效应。学生实验兴趣浓厚,积极主动,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实验创新成果丰富。

三、政策及经费保障

学校将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工作,对其建设将在相关政策、经费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支持。

(一)加强实验队伍建设

1、为引导和激励高水平教师积极投入实验教学,构建一支学历、职称、年龄、学缘结构合理,专职与兼职合理配置的实验教学队伍。

2、鼓励有能力的实验技术人员独立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在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实验技术人员,经申报评审等程序,其职称可由原实验技术系列转为教师系列或研究系列。

3、学校将根据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师资实际情况,鼓励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带薪深造和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培训。

(二)加强实验室环境建设

为使实验室的环境、安全、环保符合国家规范,设计人性化,适应开放管理和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在实验用房分配方面,以学校统一制定的分配标准的面积为基准,对各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补贴510%的面积,由中心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和使用。

(三)实施实验教学建设资助

1、实验教学项目更新资助

为鼓励示范中心研究开发新的实验教学项目,学校每年对新开发的实验项目进行验收。

2、实验教材建设资助

为加强实验教材建设,扩大学校实验教学的影响,通过立项方式资助示范中心开展实验教材编写,学校每年组织一次立项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实验教材评选,对评定为校级优秀的实验教材进行奖励。

3、实验教学改革资助

实验教学改革项目分一般项目与重点项目两类分别资助。同时,对承担省、部级以上实验教学改革项目者学校予以一定经费支持。

4、实验室开放资助

为鼓励与支持各示范中心重视与加强实验室开放工作,学校设立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以资助各示范中心承担学生课外开放实验项目的耗材费用及指导教师的工作补贴。

四、考核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考核:根据国家、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及学校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规划与阶段性建设目标,学校制定示范中心考核指标,实施年度考评制度,评价结果作为对示范中心软硬件建设资助的重要依据。

(二)资助项目考核:为加强对各类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与阶段考核,学校对项目资助经费实行分期、分批下拨方式,对中期考核达不到要求者予以缓拨后期费用,对不能按期完成项目者停拨后期费用。

五、本实施意见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由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能源学院负责解释。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能源学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能源学院  能源低碳信创产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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