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11 访问次数: 762
各学院:
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已开始,请相关学院按照《常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暂行)》开展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
符合《常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暂行)》的规定。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将取消当选资格。
二、名额
石化学院 | 药学院 | 机械学院 | 石工学院 | 材料学院 | 环境学院 | 微控学院 | 计算机学院 | 商学院 | 法学院 | 美设学院 |
9 | 3 | 5 | 3 | 8 | 4 | 1 | 2 | 2 | 2 | 1 |
三、评选程序
初评:2020年12月,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常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交学院,学院评选并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复审:2021年6月,学校根据学生毕业论文答辩情况对初评名单进行复审。
四、表彰
学校于2021年6月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将有关材料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五、材料报送
学院将《常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汇总表电子版(审批表、汇总表可在学生处主页下载栏中下载)于2020年12月25日前报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