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固定资产报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26 访问次数: 328
各学院、部门、科研院所、直属单位、怀德学院:
学校从即日起启动新一轮固定资产报废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组织资产保管人梳理固定资产开展报废申报工作。固定资产报废申报工作程序如下:
1、满足报废条件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保管人填写使用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附件1),审批单中拟报废原因需清晰明了,审批单由申请人签字后交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汇总本单位资产报废审批单,提交给本单位分管资产工作的领导签署资产使用单位审核意见。
申报报废资产必须首先满足已失效能原则,其次同时满足年限要求原则。设备年限满10年以上,家具年限满15年以上,其中如属以下上级规定的通用办公设备报废年限按要求执行:中央空调、多联机空调,满15年以上;分体空调,满10年以上;计算机、打印机,满6年以上;复印机、速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电视机、数码相机,满6年以上;扫描仪、投影仪、高档相机、数码摄录机,满8年以上;会议室音响设备,满10年以上。
单件金额超20万元申请报废资产需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专家进行鉴定,并出具技术鉴定表(附件2),技术鉴定表中技术鉴定结论需明确,并经鉴定专家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2、对资产使用单位同意报废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员在“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每个单位设备一张单据、家具一张单据),经本部门分管资产领导在省资产管理系统中审核后打印,纸质申请单由分管资产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将按顺序整理好的使用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和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于2018年12月24日前交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
4、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申请情况组织资产报废鉴定专家现场报废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各单位资产管理员需整理好申报报废资产,明确其存放地并妥善保管,待技术鉴定通过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进行统一回收。
未尽事宜请联系资产管理科,联系人:朱老师,电话:86330057(8057)。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