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州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实施暂行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学生培养目标与专业特色,特修改制订《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现将文件内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可向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电话:0519-86330699。